[市本级]2026年上饶市 S201紫岭线三清山境内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编号:GSZJ2026-SR-256)公开摇选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4 00:00 浏览:0

 上饶市三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因养护工程建设需要,计划在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以报价承诺法招取一家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单位,望有意向的施工企业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上饶市 S201紫岭线三清山境内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饶市三清山枫林镇;②项目实施桩号:S201紫岭线K18+013-K18+096全幅、K22+189-K22+276 全幅、K22+276-K24+580全幅、 K26+380-K27+500全幅、K28+460-K28+595全幅,路线全长3.729公里。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S201紫岭线K18+013-K18+096段原桥面铺装局部病害处理,铺筑 lcm高弹高粘超薄磨耗层的结构形式;K22+189-K22+276段铣刨原8mm沥青超薄磨耗层,局部病害处理,铺筑lcm高弹高粘超薄磨耗层的结构形式;K22+276-K24+580、K26+380-K27+500段铣刨原2.5cm厚沥青面层,局部病害处理,铺筑3.5cm改性沥青砼面层的结构形式;K28+460-K28+595段铣刨原4cm 厚沥青砼上面层,局部病害处理,铺筑3.9cm厚改性沥青砼上面层的结构形式。

注:原旧路面沥青混凝土铣刨料由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利用,中标单位铣刨作业时需无条件配合装车或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弃土点。

(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实际验收并经结算审计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清单(附件)。

(五)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评审价:2732943元,按《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意见》三清管发【2025】8号文件规定设定下浮5%,选取承建单位招标控制价:2596296元。(备注:各投标人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招标控制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组成详见清单,单价为固定价。参与本项目即为完全响应我方清单及价格。

(六)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七)付款方式:中期支付按计量金额的50%支付,完工后按计量金额的80%支付,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并经结算审计的金额为准。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凭发票和计量结算等资料支付。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代表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本企业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7、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做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必须满足变更前后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以上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3、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必须满足变更前后连续近6个月或以上。以上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材料,“五险一金”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补缴不予认可,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备注:1“五险”(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2.提供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五险一金"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自2024年8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前为止(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完成过具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70%及以上金额的类似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不含日常养护)业绩。(需提供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提供材料需体现金额)

17、告知项: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告知项)

5)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告知项)

6)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投标人资质的处罚情况。(告知项)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瞒报行贿犯罪记录的,属于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告知项)

8)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告知项)

注:①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按公告中“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将整份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任意一栏,其余内容可填写“完全响应”。(注:本项目为报价承诺,如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招标公告价格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价格为准。本项目报价写:2596296元,交货期填:完全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入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下载安装)

②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评审委员会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或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④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最终评审以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准;

⑤评审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随机抽取。

四、获取公开遴选文件:

1.公开遴选文件领取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

2.公开遴选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年9月19日

3.公开遴选文件领取地点:登入阳光平台注册报名,网址为:https://www.ygcgfwpt.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逾期作无效投标。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栋)3楼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在不见面直播系统进行公开直播摇选,请各投标人在正式开标后进入直播间查看序号(各投标人序号以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如有未按系统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上饶市三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79326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国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广信大厦A栋三楼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19065851658

九、其他说明:

(一)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 注册并办理阳光采购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CA证书在线办理流程”(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公开遴选文件的,视为未获取公开遴选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或上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硬件信息相同或属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的IP地址相同的,相关投标人需要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在评审报告中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可远程登录“上饶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具体操作指南可进入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官网服务指南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进入不见面大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活动。

5.投标人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询标通知后,应及时响应,并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通知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人能够熟练地操作阳光采购交易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地操作系统且在项目开评标期间保持在线状态,

7.凡下载本公开遴选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公开遴选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二)评标方法

1.从所有签到的企业中,随机摇取 15 家备选投标人(签到的企业少于 15 家时,所有企业直接成为备选投标人),其余企业退场,从已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入围投标人,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结束后,如有未通过审查的企业,从剩余的10家备选投标人中随机补录对应数量的投标人,审查补录投标人送审资料,当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达到 5 家时,不再补录,其余企业退场;

3.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编号,第一次抽取结果即为第1名,第二次抽取结果为第2名,第三次抽取结果为第3名。第1名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顺延或重新招标。

4.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三)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推荐投标人以网上银行转账(保证金咨询热线:0793-8332332)或者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出具的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咨询热线:0793-8330883)。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形式: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选取

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交易系统内填写的用户库中基本户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应登录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基本户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3)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www.ygcgfwpt.com/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 内开具。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保函材料扫描件(包含电子保函电子件、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费用的缴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为降低纸质保函无法兑付的风险,请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开具纸质保函前,务必核实担保机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是否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资格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否则投标保函被认定为无效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行承担。出具纸质保函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保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缴款凭证,以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公开遴选文件所述规定的时间及内容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公开遴选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未按公开遴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以银行转账、中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形式递交。采用履约保函的,保函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发生索赔时,仅需受益人提供书面索赔通知和保函原件,即可进行索赔,不得出现额外的任何附加要求和条件(简称见索即付)。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采购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服务费:

1.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将向最后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9000元由中标方支付,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