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灵溪街道张家村村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灵溪街道张家村村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溪街道张家村村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溪街道张家村村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JHDLCG-2025ZC015#
2.4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033877.49元,要约价为1033877.49元。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2.8计划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书应包含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是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供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
(5)拟派人员:①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电子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所有人提供人员合格的岗位证书、个人住建云截图、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告知项)
(9)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或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有签订施工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均视为有在建项目。(告知项)
(10)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但若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5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下载本次招标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793-833066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系统中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定于2025年09 月 09 日09 时00 分,在直播系统(阳光 01 直播间https://live.yanhuayu.com/wechat/pclive/index?hdid=w2Ga32TSOG0t4r92SStr11sSFgKG21UG)进行公开直播开标流程,所有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项目页面中按要求进行签到(具体流程可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签到同开标时间截止,请各投标人在签到截止后进入直播间参加直播开标会。如有未按系统要求签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3签到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在开标系统中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此编号为该企业在该项目中的唯一编号(即球号);
6.4从所有签到的企业中,随机摇取15家备选投标人(签到的企业少于15家时,所有企业直接成为备选投标人),其余企业退场,入选的15家单位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密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或否决)。从已解密的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6.5审查结束后,如有未通过审查的企业,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补录对应数量的投标人(补录仅限一次),其余企业退场,审查补录投标人送审资料;
6.6从所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开标结束,所有投标人退场。
7.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失信行为否决。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前1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中标资格:
(1)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2)围标、串标的;
(3)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4)对重(特)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5)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上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各行业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7.4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单位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候选人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中标候选人必须按相关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的按照(饶治欠办发〔2020〕5号)文件执行。
7.6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请各潜在的投标人谨慎投标,凡明知不具备投标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一旦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行政监督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并上传信用中国。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选取
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①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交易系统内填写的用户库中基本户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投标人应登陆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基本户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③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技术客服:0793-8330665。
(2)采用保函形式:
①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出具。
②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函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保函受益人应为招标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3)采用保险、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
备注:保证金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指定账号中,并注明项目名称,由于平台财务无法核实投标人是否打了对应项目的保证金造成无效投标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0793258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饶市君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14幢3-1602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793-833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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