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鄱阳县城区天然气管道改建项目航道安全影响评价论证公开遴选公告
鄱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计划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对鄱阳县城区天然气管道改建项目航道安全影响评价论证进行公开摇选,选定一家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鄱阳县城区天然气管道改建项目航道安全影响评价论证
2、项目编号:0610-2642NF750612
3、服务地点:鄱阳县饶河
4、服务内容:
(1)本项目航道论证服务工程起点接江西省天然气鄱阳门站预留 DN300 次高压接口,设计压力 1.6MPa,水平长度约 17km,接管后沿工业园区内部道路敷设至 306 省道,再沿 306 省道敷设至发展大道与湖城大道交叉口调压站,经调压至中压后沿湖城大道进入城区与洪迈大道原已建城区燃气管网连通,中压设计压力 0.4MPa,,水平长度约 6km。其中定向钻穿越饶河 1 次,水平长度约 850m。
(2)选定一家具备专业资质与能力的供应商对该项目进行航道安全影响评价并出具论证报告。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项目金额:人民币25万元整
7、付款方式:评价论证服务全部完成,且经专家评审出具正式报告后,中标方提交等额合规发票,招标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投标的,受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资信专业为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信或综合资信甲级证书【提供有效的资信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7、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一);
8、投标人的保证金缴纳截图或保函凭证扫描件。
注:①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按公告中“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将整份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任意一栏。(注:本项目为报价承诺,如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招标公告价格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价格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入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下载安装)
②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评审委员会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或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④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最终评审以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准;
⑤评审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随机抽取。
1.公开遴选文件领取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
2.公开遴选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
3.公开遴选文件领取地点:登入阳光平台注册报名,网址为:https://www.ygcgfwpt.com
1.递交方式: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逾期作无效投标。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栋)3楼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在不见面直播系统进行公开直播摇选,请各投标人在正式开标后进入直播间查看序号(各投标人序号以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如有未按系统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本招标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采购人名称:鄱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东湖大道 151 号
采购人联系人:吴宏明
采购人联系电话: 1867924139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卢塞恩小镇51栋商业楼5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芳 黄雪平 方芳 叶廷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1-83887731/83825769
(一)评标方法
1.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正式开标后由系统对上传了投标文件的单位进行随机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随机抽取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2)已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评审委员会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投标报名情况及投标保证金在备选投标人抽取完成后核对),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评审委员会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5个备选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编号,第一次抽取结果即为第1名,第二次抽取结果为第2名,第三次抽取结果为第3名。第1名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顺延或重新招标。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二)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推荐投标人以网上银行转账(保证金咨询热线:0793-8330665)或者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出具的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咨询热线:0793-8330883)。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需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公开遴选文件。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选取
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交易系统内填写的用户库中基本户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应登陆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基本户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2、采用保函形式:
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内开具。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材料。(注:开具投标保函的保费应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交纳。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缴纳保费等依法按视为串通投标处理。)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
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
(三)服务费:
1.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将向最后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9800元),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四)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 注册并办理阳光采购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CA证书在线办理流程”(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公开遴选文件的,视为未获取公开遴选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或上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硬件信息相同或属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的IP地址相同的,相关投标人需要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在评审报告中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可远程登录“上饶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具体操作指南可进入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官网服务指南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进入不见面大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活动。
5.投标人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当手机收到询标通知后,应及时响应,并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通知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人能够熟练的操作阳光采购交易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保持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熟练的操作系统且在项目开评标期间保持在线状态,
7.凡下载本公开遴选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公开遴选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附件一: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公开遴选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完全响应招标单位的承诺报价。愿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招标公告等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并完全响应招标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承诺不将本项目分包、转包;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不为联合体投标、不为挂靠企业;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