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中瓴联行(江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调试及试运营药剂采购(项目编号:ZLLH-SRYS2026-02...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2 00:00 浏览:0

一、项目概况

 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调试及试运营药剂采购(第三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ygcgfwp t.com/)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调试及试运营药剂采购(第三次) 2、项目编号:ZLLH-SRYS2026-02-2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6、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招标控制单价整体折扣率报价)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实行信用承诺制,如投标人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中(1)~(6)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证明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名称含硫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液体、双氧水,或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浓硫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液体、双氧水。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3-1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ygcgfwp t.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饶市阳光采 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逾期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3-11 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 年 03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 2、开标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 2 号广信大厦东楼(A 栋)裙楼 3 楼(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视为签到成功。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七、公告发布媒介: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工投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方式:18870309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瓴联行(江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解放西路288号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9970348225

 

九、其他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注册并办理阳光采购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CA证书在线办理流程”(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谈判文件的,视为未获取谈判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制作响应文件时有疑问请联系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技术人员:0793-8331825。 2.谈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谈判现场。具体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 3.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人能够熟练的操作阳光采购交易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 4.凡下载本谈判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