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城产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阳光采购平台及仓储配送一体化系统项目采购询价函
鄱阳湖城产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阳光采购平台及仓储配送一体化系统项目采购询价函
各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为落实国企采购数字化合规要求,搭建全链路可追溯的阳光采购与仓储配送体系,我单位拟为子公司鄱阳县湖城产投新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阳光采购平台及仓储配送一体化系统。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比选,请在完全满足全部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提交一次性最终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时覆盖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近三年同类阳光采购平台系统和仓储配送系统的落地实施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拥有本地化技术服务团队,可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服务,具备完善的软硬件一体化售后运维保障体系。
二、核心采购需求
(一)阳光采购平台
阳光采购平台覆盖预算管理、需求提报、线上竞价、候选名单、结果公示、产品管理等全流程线上化功能,所有操作全程留痕不可篡改;支持多角色分级权限管控,内置供应商准入、价格预警等合规治理模块,满足审计全链路追溯要求。
(二)仓储配送系统
仓储配送系统覆盖订单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库存台账、盘点、批次溯源、库存预警、配送任务、配送路径规划、配送签收、报表中心等全流程功能,支持区块链存证,配套移动端小程序实现配送状态实时同步,适配多品类物资配送的台账自动生成需求,如有必要配套相关硬件设备。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包含软件研发费、部署实施费、培训费、运维服务费、全部税费、必要的配套硬件采购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无任何隐性收费;报价需分项(一期、二期、年度系统维护费)列明单价,不得仅报总价,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7个日历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询价由我单位组织统一采购,由实际使用系统的子公司鄱阳县湖城产投新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报价单位递交报价函,即视为无条件认可该签约方式。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仅采购阳光采购平台系统。报价单位递交报价函,即视为无条件认可该采购选择,按系统模块功能说明要求的时限完工上线,预留数据接口并配合二期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三)我单位将采取现场开标比选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递交的供应商报价情况,选取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供应商中标。报价单位递交报价函,即视为无条件认可该采购方式。
五、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需法定代表人或(或授权代理人)现场提交加盖鲜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资料、“信用中国”平台企业信用查询无失信记录截图、售后服务承诺函等,所有材料密封包装,封口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11 月3日上午10点前送达指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芦田工业园区管理委(4楼)湖城产投集团,并见证现场开标,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文件的将直接拒收。联系人:程存新,联系电话:13979365936。
附件:采购平台及仓储配送一体化系统模块功能说明和报价函
鄱阳湖城产投集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