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征集烟酒物品鉴定评估合作机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11 08:57 浏览:0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征集烟酒物品鉴定评估合作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事宜

(一)烟酒物品提供专业鉴定评估服务,并出具鉴定评估报告(评估费不得高于《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收费字[2011]3008号)收取标准,鉴定费酒水每瓶不超过50元,香烟每条不超过50元,玉器项链手串每件不超过500元,评估鉴定费从处置款抵扣支付)。

(二)具体鉴定评估物品以实际清单为准。

(三)委托物品经鉴定,出具评估鉴定报告后我司与委托方办理移交,后续因评估产生的纠纷事宜由评估鉴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全权妥善处置。

(四)其他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申请条件

申请方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上饶市有满足合作需求的固定场所,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盈利能力。

(二)具有相关鉴定评估资质的法人,执业行为规范,近3年无违法违规、失信、泄露商业机密等不良记录。

(三)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不少于3人。

(四)有意向的评估机构须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五)申请方应根据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采用自主申报方式向我公司提交报价函及公司有关证明材料。

四、征集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我公司递交相关材料,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我公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提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申报单位补交相关材料;

(三)征集公告公示期内如只有一家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公示期后签订合作协议;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则采用价低者选取方式

(四)最终确定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有效质疑的,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公告期内,申报单位应据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我公司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或公开扩散。

六、征集时间和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2026-2-10 至2026-2-13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93-8337993

地址:江西省上饶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产权交易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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