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鄱阳县一批涉案房产(50%份额)转让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1-03 16:53 浏览:0 次

鄱阳县一批涉案房产(50%份额)转让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1011号

受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11月16日15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本次拍卖标的为法院没收移交处置的涉案资产。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重德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赣重德资评报字(2026)第127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的房产为涉案移交资产,房产土地性质不详,房产无产证,评估范围不包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仅处置法院移交的部分份额价值,其余份额价值不在本次拍卖考虑范围之内,相关事宜须由受让方自行与原房产共有人协商解决,转让方、拍卖公司不参与协商事宜特此申明。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充分考虑其中风险。

4、本次拍卖的房产的份额通过法院裁定的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登记,本次拍卖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办理房产过户的担保责任,能否办理房产过户由意向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并充分考虑其中风险。所有房产过户责任及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承担,过户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若需进行两次过户登记的,两次过户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其他份额持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产权交易费及拍卖佣金之外,另须承担前期评估费2000元。

7、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17时止。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6年11月1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到账咨询电话:0793-8331225。

联系电话:0793-8206555   15907930053  15307931208

公司网址:http://www.jxxzpm.com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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