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信州区高佳小区1栋、2栋共20处房产招租(五年、十年)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1-03 15:40 浏览:0 次

上饶市信州区高佳小区1栋、2栋共20处房产招租(五年、十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1007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程,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拍卖“上饶市信州区高佳小区1栋、2栋共20处房产招租(五年、十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6年11月30日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丰和房估[2026]字第175号的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期及租金递增方式:标的1(1-19),整体拍租,租期10年,装修免租期8个月,第一年减免4个月租金,第二年减免4个月租金(计算在租赁期内),并缴纳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按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标的2(20),租期5年,装修免租期1个月(计算在租赁期内),并缴纳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按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标的1、标的2,第1-3年:首年租金不涨价,第4年起租金上调1%,之后再满3年(第7年)再涨1%,以此类推。

4.承租方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不得在资产内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违约方还须补交免租期的租金。

5.租约期满后,标的依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相关补偿;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甲方可无条件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不可移动部分)及原有配套设施,甲方也不对承租方进行装修补偿。

6.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挂招牌、广告牌可与甲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

8.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9.承租方不得无证经营。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0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整体转租于他人;若在租约期内确有转租需求,需书面上报甲方备案。

11.标的交付由甲方负责,乙方及上饶市产权交易所不负责标的的交付。

1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文件》及租赁合同。

六、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带湖路80号新闻大厦12楼)

联系电话:13507030101(郑先生)  13507030109(周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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