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广丰区西关街口棚改1#楼一楼2间店铺招租(3年)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9 15:30 浏览:0 次

广丰区西关街口棚改1#楼一楼2间店铺招租(3年)公告

饶公资交ggz-944号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6年11月6日14时0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17时止。

 三、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中诚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中诚(评报)字20260928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原承租人在本次拍租中享有优先权(同等条件、同等价格)。

4.租金支付方式:每年一付,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上一周期到期前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租金。

5.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不计算在租金内)。

6.竞租成功后,标的房产水、电安装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其他公共开支)均由承租方承担。

7.竞租成功后,招租方按现状交付标的(以交付时实际现状为准),实际交付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8.招租方只提供场地现状,不进行二次装修。承租方如需二次装修,全部费用自行承担,场地施工及使用安全由承租方负责。装修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确需调整布局的,须事先取得招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方案及工程须符合消防等主管部门规范要求。

9.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无法经营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可将移动的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房屋固定装修,遗留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已缴租金、租赁押金不退。

10.如遇国有资产改制或国家政策变化需提前收回租赁权的,招租方提前告知承租方,承租方须结清当前租金及产生的税、费后,无条件在约定时间撤离,招租方退还租赁押金(不计息)。

11.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经招租方对标的房产验收合格后,退还租赁押金(不计息)。

五、竞租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17时前,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并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首年租金、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竞租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竞租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15727521915 (王先生)   13907036630(裘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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