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地下空间整体招租(20年)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8 14:10 浏览:0 次

上饶市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地下空间整体招租(20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926号

受委托,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11月19日15时(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上饶市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地下空间整体招租(20年)。

2.标的概况:上饶市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信州区吉阳中路361号,为地下-1、-2层立体空间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其中地下商业建筑面积23430.19㎡(-1#13500.93㎡、-2#9929.26㎡),可用于商业经营租赁面积10684.56㎡。

3.起拍价及租金减免安排:本次招租的租金减免政策与公共区域整体装修投入挂钩,以评估年租金1160112元作为起拍价,如装修达到开业标准,则实缴租金以28.12万元(约1元/㎡/月)起算,首期实缴租金按“28.12万元×(成交价/1160112元)”执行,后续以该首期实缴租金为基数每满3年递增3%。

4.竞买保证金为110万元。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有过大型商业综合体(不低于1万㎡)运营经验,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和案例材料。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6)第0257号《评估报告》。

2.本次招租标的以现状招租,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标的面积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3.证照办理: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4.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20年,给予承租方24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含在租期内)。第一年免租12个月,第二年免租6个月,第三年免租6个月。

5.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

6.履约保证金要求: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欠租、擅自改变业态、损坏标的物等违约情形的,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相应款项。

7.承租方须投资公共区域整体装修,装修品质须满足商业综合体开业标准,并达到正常开业、经营状态,且在本项目自营面积比例不低于30%。

8.招引业态需符合资产已建成的规划布局,禁招业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类、建材加工类、维修制造类、危化品类、生产仓储类、海鲜禽贸类、宠物医疗类、货物中转类和物流快递分拣点及原建筑条件不适宜经营的业态等。

9.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承租方应投保公众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保额与经营规模相匹配,公众责任险应将招租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

10.租赁期内如因政府统筹规划、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需收回标的物,招租方书面通知后可终止租赁关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性收购补偿(如有)按相关政策执行,招租方不另行补偿承租方。

11.首期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拍租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2.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3.标的交付时间、起租日、到期日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14.租金减免与装修投入挂钩,承租方须先向招租方报审装修方案,竣工后经招租方审核确认达到正常开业标准,方可按租金实缴标准执行。若未达开业标准,则按成交价格执行,并取消两年免租期。

15.违约责任:拍租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价款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招租方有权解除成交关系、没收竞买保证金;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招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6.承租方不得将本租赁标的物的租赁权及其他租赁权益用于抵押、质押,亦不得利用前述权利为第三方设定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担保。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8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合同押金、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在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14707935883(苏先生)

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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