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广信区金桥邻里中心1#楼一楼部分面积2330平方米招租(8年)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1 16:29 浏览:0 次

上饶市广信区金桥邻里中心1#楼一楼部分面积2330平方米招租(8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876号

受委托,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10月29日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3楼公开拍卖(招租)“上饶市广信区金桥邻里中心1#楼一楼部分面积2330平方米招租(8年)”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需有大型生鲜超市运营管理团队,且自持现有在运营超市不少于5家,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为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赣为达评报字(2026)第0918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公告的招租面积仅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标的的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实际面积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4.本次资产招租,租期为8年。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前五年不递增,第六年递增5%,第七第八年不递增。标的设有6个月的免租期(首年免租5个月,第二年免租一个月,首年免租5个月为合同签订当日起计算,第二年免租一个月在第二年首次缴租免除)。租金为季付(一次支付3个月的租金),承租方还需支付租赁押金20万元(租赁期满,承租方已结清全部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招租方于租赁到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应于拍租成功后第5日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拍租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笔租金、租赁押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承租方未经招租方允许,未能按期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标的的租期和租金从拍租成功后第5日开始计算。标的现空置。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无证经营。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资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经营必须保证以售卖生鲜蔬菜、水果等民生类商品,不得改变农贸市场民生保障属性,其余经营内容仅作为配套补充。

7.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承租方应承担由于执行上述部门规章制度不力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和责任。

8.承租方应承担并按时按月缴纳水电费等费用。标的的消防设施(“一消设施”)按现状交付,如需整改或完善的,由承租方自行自费负责;标的的“二消”也由承租方自行自费负责安装和验收。

9.标的内现有岛台等设施的拆除及清运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后,承租方须将租赁标的恢复至交付时的原状。

10.合同期内,标的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

11.未经招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标的或改变租赁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和已缴租金作为违约金。

12.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必须在租期结束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因承租方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13.本次资产拍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17时止接受咨询和展示,展示地点:上饶市广信区金桥邻里中心1#楼一楼。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17时止,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10月2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首期租金、租赁押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 13807939997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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