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玉山县大垄场农业局检测站商务楼、厂房、粮田整体招租(7年)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9 17:41 浏览:0 次

玉山县大垄场农业局检测站商务楼、厂房、粮田整体招租(7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866号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10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玉山县冰溪镇林冈山路与玉清大道交界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本次招租标的为玉山县大垄场农业局检测站商务楼、厂房、粮田整体招租(7年)。

2.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商务楼1楼:约312.9㎡

(2)商务楼2楼:约258.94㎡

(3)厂房:约54.57㎡

(4)良田:3252.57㎡(约4.88亩)

3.以上四项整体作为一个标的进行招租,租期7年。标的整体起拍价为33487元/年,竞买保证金为50000元。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实施方案: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中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中和房评字[2025]第102806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标的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标的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7年,给予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含在租期内),免租期以实际交付日期开始计算。租赁期满后业主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金缴付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及无拖欠任何费用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6.本次拍卖标的为空置。

7.经营范围: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8.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经营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1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良田应保持农业用途,不得非农化、非粮化,不得撂荒、取土、建房、污染或破坏耕作层。

11.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2.成交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3.标的交付时间: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14.起租日、到期日: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15.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良田需要恢复到可使用状态返还给招租方

16.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10月26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在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18720394737(周女士)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佳利花苑13栋8#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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