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广丰区北河滨路一批钢构筑物残值处置拍卖公告
广丰区北河滨路一批钢构筑物残值处置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703号
受委托,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9月14日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举行“广丰区北河滨路一批钢构筑物残值处置”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位于上饶市广丰区北河滨路厂房一批钢结构筑物残值处置起拍价16.7965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详见明细:

二、拍卖方式: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拆除资质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佳正评字(2026)第07095号评估报告。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标的相关情况。意向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因竞买人未能实地踏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与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让方无关。
4.标的的运输、拆解、装卸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需使用氧割、大型吊装等设备,必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且拆解作业不得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受让方在上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环境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造成转让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负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自行安排所需的人员、车辆等负责本标的资产整体拆除及搬离,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做好拆除、搬离、运输中的安全防护及安全保障措施,如在拆除、搬离、运输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包括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损失。
6.受让方对标的的拆除、搬运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受让方对标的的作业必须符合创文创卫的相关要求,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卫生、防尘、喷水、安全、围挡、环保等工作,因执行上述工作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需拆除完成标的中的全部内容,包括拆除、装运、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妥善处置清运建筑垃圾、残余物料等现场清理工作。
8.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付清全部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费用,拍卖成交1个月内完成拆除、清运工作,拆至地面平整,非因转让方原因或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延期。拆除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不计息)。
9.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交付合同,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10.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若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因受让方违反约定所造成的安全、环保、纠纷或事故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11.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资料文件。
12.看现场时间:9月8号-9号,联系电话18979317786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9月11 日17时止,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线上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6年9 月 11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在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793-8337993
联系电话: 18979317786张女士 13576326898郑女士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