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广信区世纪大道30号罗家石世纪花苑安置小区C1#幢和C2#幢部分房产租赁(10年)
上饶市广信区世纪大道30号罗家石世纪花苑安置小区C1#幢和C2#幢部分房产租赁(10年)
饶公资交ggz2026-619号
受委托,江西安欣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20日16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广信区世纪大道30号罗家石世纪花苑安置小区C1#幢和C2#幢部分房产租赁,用途为商业,整体招租。详情如下: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 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及瑕疵详见江西鼎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鼎诚〔2026〕(房评)字第D260702号评估报告。
2.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现状、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无论实际交付的数量、面积是否发生增减,均不影响本次拍租成交结果及成交总价。
3.标的免租期及装修期约定:第一年给予3个月装修免租期;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给予2个月免租期(合计装修期3个月,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包含在整体租赁期限内。
4. 标的所在建筑物范围内包含保安室43.33㎡、物业及社区用房约306.62㎡、保留店面237.97㎡(C2栋109号商铺1至2楼),以上面积已在本次拍租面积中予以剔除,不属于本次拍租范围。
5. 租金执行先交后使用原则,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到期前15日交清下季度租金。拍租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6. 拍租成交后,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照拍卖竞得价支付租金,不递增(第一阶段);第四年至第六年以第一阶段年租金为基数整体上调3%(第二阶段),该三年执行统一年租金;第七年至第十年以第二阶段年租金为基数整体上调3%,该四年执行统一年租金。
7. 标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租赁期满,在承租方无违约、无欠费等前提下,由招租方于租赁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8. 租赁期间水电费、通讯费、保安费、保洁费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办理水电开户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9. 承租期内,承租方将标的用作商业用途的,由承租方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经营所需全部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竞拍前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相关证照办理可行性;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经营所需相关证件无法办理”为由否定本次成交结果。合同期内,承租方须落实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工作。标的消防设施按现状交付,如需整改、完善,全部由承租方自费负责,并自行协调处理好周边邻里关系。
10. 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经营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严禁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产生粉尘污染、危险化学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品类。如承租方从事前述禁止租赁业态,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 经营责任:承租方须依照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擅自转让第三方;确需转让的,应书面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房屋及全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义务均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自行负责。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消防安全责任、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环保责任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方、拍卖机构无关。
12. 承租方应保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改建房屋主体结构。如因承租方违规改造引发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坠落、玻璃门窗坠落、高空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3. 租赁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中不可移动的附着物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予以损毁破坏。逾期未搬离处置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予任何补偿。
14. 如因政府政策调整或相关行政部门要求,需改变房产用途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招租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按通知要求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按时腾退场地。此种情形下,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损失,不予补偿;仅无息退还承租方未实际使用期间对应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5. 违约责任:因承租方违约致使招租方解除合同的,招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6. 本次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均由承租方承担。
17.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8. 拍租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抵作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
19. 拍租成交后,标的交付工作由招租方负责,拍卖机构不承担标的交付、清场责任。
20. 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竞拍,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全部重大事项揭示内容,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本标的现状、瑕疵及全部交易条款。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17时止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安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8月19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报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481号附A幢1-4
联系电话:贺女士18079378641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江西安欣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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