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弋阳县三县岭综合垦殖场港王分场双源859亩山场内的毛竹资源15年经营权转让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07 14:58 浏览:0

弋阳县三县岭综合垦殖场港王分场双源859亩山场内的毛竹资源15年经营权转让拍卖公告

公资交ggz2026-601

受委托,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81915时30分,在弋阳县三县岭垦殖场大会议室举行“弋阳县三县岭综合垦殖场港王分场双源859亩山场内的毛竹资源15年经营权”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弋阳县三县岭综合垦殖场港王分场双源859亩山场内的毛竹资源15年经营权转让,标的位于:弋阳县港王分场权属的位于贵溪“双源”村859亩山场内的毛竹资源,4片7个小班,小班立总量77866株,不含阔叶树林,15年经营权,起拍价34.2105万元15年总承包费,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家报名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君茗评报字[2026]第109号评估报告。转让方和拍卖方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状况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届时不论数量、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及成交总价。

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我省有关规定,受让方须结合标的的经营范围、界线按现状进行经营。

4.拍卖成交后,承包费每年度支付一次,每年度到期前一个月的10日前交清下个年度承包费,受让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承包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后,受让方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无息退回。

5.港王分场场的部分山林权证编号:弋阳县林证字(1990.8.1)第0000006、 0000005、0000002、0000003、0000004、0000007、0000008号。

6.拍卖成交后,标的由转让方交付与受让方,并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后,方可进行标的的经营,受让方只能经营和转运范围内的标的,标的以外的林木资源一律无权经营采伐,如造成转让方林木资源资产受到损失,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7.标的交付后,标的的采伐受让方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措施。若造成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就此项内容签订承诺书。转让方及拍卖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方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显性、隐性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后续不得就标的本身的状况提出异议。

9.拍卖成交后,待受让方付清首期承包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相关拍卖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承包合同》。若受让方未按上述期限完成付款,视为违约,其受让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期间,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应向受让方退还其已支付承包款中对应剩余承包期限的承包款差额;若因国家政策调整需收回标的产权,或转让方需提前收回标的的,就承租人已投入的合理费用补偿等相关事宜,由转让方与承租人协商解决。

11.拍卖成交,标的自交付之日期至标的经营转运结束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2标的经竞得后的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13. 其他事项按拍卖行资料中《拍卖须知》、《拍卖规则》及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毛竹资源经营租赁协议”条款执行。

14.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四、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818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818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 15679325625(黄)  13907936162(黄)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

                              20268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