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广丰区两个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融合经营权转让(5年)拍卖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两个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融合经营权转让(5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597号
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 月25日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上饶市广丰区两个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融合经营权转让(5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广丰区两个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融合经营权整体转让(5年)。
1.市民体育中心:使用面积为13223平方米。其中体育馆10462.74平方米;气膜馆1500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1260.26平方米。
2.城东全民健身中心:使用面积4379.72平方米。主要设施包括室内篮球馆、乒乓球室,室外篮球场及七人制足球场。
两个场馆实际运营面积和室外体育场面积以第三方专业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拍卖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
租赁期5年,首年起拍价93.6615万元,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君茗评报字[2026]第163号《资产评估报告》。
2.两个公共体育场馆均为国有资产,为充分发挥两个体育场馆的公益性服务,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转让方制定了《上饶市广丰区两个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融合经营权转让方案》(附件1)和《上饶市广丰区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考核方案》(附件2),并作为经营权转让文件的必要附件,在拍卖公告中全文公示。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拍前应详细审阅,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考核细则的具体执行标准及争议解决机制,将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中予以明确。拍卖成交即视为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接受转让方案和考核细则的全部内容。
3.交付时间: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相关费用后根据转让方安排签订转让合同。转让方在完成体育场馆提升改造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完好状态现状交付给受让方。交付时双方共同签署《资产交接清单》,详细列明场馆设施现状。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书面交付通知及《资产交接清单》后15日内完成资产复核清点并签署确认。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清单内容,受让方放弃对交付时资产状态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租期五年,租金不递增,自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免租期6个月(不包含在租期内)。
5.受让方在签订合同当日,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合同期满后由转让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还受让方。
6.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受让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根据转让合同约定每年缴纳一次,首期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此后每年对应日前3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7.运营费用分摊:由于两个公共场馆承担了公共服务功能(市民体育中心和城东全民健身中心部分时段免费开放、室外体育场全天候免费开放、每年配合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赛事活动、开展公益培训课),产生了相应的资产使用费、水电费、工作人员费用、物业费。为保障受让方可持续发展,转让方对上述费用给予适当分摊(公益培训课的场地、水电、物业等费用不予分摊)。转让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益服务产生的资产使用费、水电费、工作人员费用、物业费进行评估测算,按照评估结果确定分摊费用,在受让方足额缴纳租金后,由转让方以补贴方式冲抵受让方下年度租金。运营费用分摊明细详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君茗评报字[2026]第164号《资产评估报告》。
8.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标的整体转包,未经批准擅自分包或分包的辅助服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转让方有权责令受让方限期整改或更换分包方;拒不整改的,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对分包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租赁期间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及安全责任。
11.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12.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与广丰区广发集团和市政集团签订合同。本公告与转让合同叙述不一致时,以最终签订的书面转让合同为准。
1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资料》。
四、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经营异常名录。
4.意向受让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意向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体育赛事运营、健身服务及体育场地设施经营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需提供材料:
1.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文体场馆的运营管理经验。提供近三年内运营文体场馆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经营案例,须提供租赁合同、现场照片等佐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核心管理团队不少于5人,提供团队人员名单、简历和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项目总负责1名,球类场馆负责人1名、赛事运营负责人1名、行政人事负责人1名、财务负责人1名)。
3.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或其他相关证书。
4.提交场馆整体运营方案、公益保障方案及会员预付费管理和退费处置预案。
报名时需携带公章及上述材料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17 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8月21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 张先生19079331197 郑女士13576326898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附件1:《上饶市广丰区两个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融合经营权转让方案》
附件2:《上饶市广丰区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考核方案》
上饶市广丰区公共体育场馆公益和市场化运营考核方案、转让方案.zip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