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广信区中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2年)公告
广信区中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2年)
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594号
受委托,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广信区中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2年),标的坐落于广信区中医院内,经营权起拍价为62978元/年。竞买保证金为24000元。
2.经营范围:医院职工工作餐、病患营养餐及家属用餐的加工制售服务,含现有食堂经营场所、基础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在经营期内的使用权。受让方在经营期限内负责食堂日常运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维护及设施设备日常保养,经营期满后将场地及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转让方。经营收入由受让方自主收取,自负盈亏,转让方不参与经营分成。
3.经营权期限:转让期限2年,自交付之日起算,期满后重新转让,原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食堂经营管理或相关内容,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6)第168号评估报告。
2.标的规格、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转让方提供的基础厨房设备所有权属于国有资产,受让方在经营期内仅享有使用权,若设备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损坏,受让方需自行出资更换,且原设备的残值归属于国有资产,受让方无权擅自处置;其次,原租户遗留的设施设备,受让方仅有协商权利,若协商不成,原租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搬离。
4.费用的缴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经营费,同时缴纳安全履约保证金2万元。经营期届满且受让方无违约行为、无未处理完的食品安全事故及债务纠纷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5.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款项,付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标的交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6.受让方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留所有食材采购票据及凭证,建立食材溯源台账,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在经营期间应确保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接受转让方及相关监管部门(市场监管、卫健等)的日常监督检查。转让方每月对卫生条件、食品安全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具体考核细则合同约定),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受让方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报转让方备案。发生食物中毒、食材污染等安全事故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8.受让方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保额标准每项不低于100万元,保单须在合同期内持续有效,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整体营业权或部分营业权转让、分包、转租给第三方。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受让方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统一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时间、价格指导、服务质量标准等要求,接受医院后勤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受让方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及食品安全培训,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11.标的成交后,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设备维修费)以及经营债务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2.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必须提前3个月向转让方提交书面申请,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并签署相应解除协议。受让方须付清所有欠缴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3.经营期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受让方应将经营场所、基础厨房设备及相关资料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转让方。受让方在经营期间自行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自行搬离,固定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按现状无偿移交,不得破坏或拆除,转让方不予补偿。
14.本项目评估费2000元由受让方支付。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到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8月1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在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 14707935883(苏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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