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弋阳县玫瑰园小区以南,金钟路以北南岩一号邻里中心资产招租公告
弋阳县玫瑰园小区以南,金钟路以北南岩一号邻里中心资产招租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573号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弋阳县玫瑰园小区以南,金钟路以北南岩一号邻里中心资产招租。
2.标的概况:弋阳县玫瑰园小区以南,金钟路以北南岩一号邻里中心资产招租,此次招租标的面积合计约为1969.09m²,分为5个标的。实际用途均为商业,钢混结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6)第0195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及装修免租期:租赁年限及装修免租期见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装修免租期含在租赁期内。
4.租金的支付方式及递增标准:租金按年支付,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应于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周期租金。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2%(租金递增保留至十位数)。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6.经营业态限制、环保合规及装修方案审批特别约定:
(1)本次招租标的所在物业为纯商业性质,按毛坯现状交付,未配套建设餐饮专用烟管道。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前往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及物业现场,全面核实以下事项:
① 该物业是否具备加装高空排放专用烟道的物理条件及法律可行性;
② 以该物业现有条件申请产生油烟的中餐类《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可获得批准;
③ 加装排烟管道是否需经全体业主或相关权利人同意,以及是否涉及规划变更等行政审批程序。
(2)承租方承诺,如选择经营中高端中餐业务,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自行投资建设符合环保标准的专用排烟管道及油烟净化系统,并确保排放达标、无异味、无噪音扰民。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排烟设施不足、环保不达标或被投诉举报所引发的一切行政处罚、民事纠纷及经营损失等后果,招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方已充分知悉并确认:该物业未配备专用烟道的事实属于公开的现状,不构成招租方的瑕疵隐瞒或承诺缺失。承租方不得在竞得成功后,以“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排烟条件不足”“无法通过环保验收”等与标的现状相关的事由,向招租方主张减免租金、延长免租期、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若承租方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或被迫停业的,其已投入的装修、设备等各项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担,不影响其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租金及履行其他义务。
(4)租赁期间,因承租方经营餐饮业务而产生的油烟排放、油污分离、噪音控制、污水处理、垃圾清运等环保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与物业管理部门及相邻权利人协调处理好关系,确保经营行为不影响物业正常运营及相邻业主合法权益。
(5)承租方在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前,必须编制完整的装修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
(6)装修施工:
① 承租方装修施工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规范要求,自行办理施工许可、消防备案等行政审批手续;
② 施工过程中,承租方应妥善保护公共区域设施及相邻商户权益,不得破坏承重结构及公共管线,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或搭建违章建筑;
③ 因装修施工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相邻方损失或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
(7)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自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装修期间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实际使用费用。装修免租期不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而延长。
7.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10.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1.责任、义务:
(1)租赁期满后,招租方对标的房产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租方须书面告知招租方,并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承租方在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收购,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3)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招租方对原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建、破坏标的房产主体结构;如因经营需求确实需要对标的房产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标的房产的安全质量。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6)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8)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10)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招租方的情形,招租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物的,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通知要求无条件完成撤场。若该情形给承租方造成装修相关损失的,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偿事宜,除此之外,招租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租文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6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8月6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18507931237(焦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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