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权】弋阳县胜利路32号4间店铺招租(3年)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3 15:01 浏览:0

弋阳县胜利路32号4间店铺招租(3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515

受委托,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722163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弋阳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4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概况:店铺坐落于弋阳县胜利路32号,现门牌为胜利路104号,均为1层店面。此次标的总面积约为110.86㎡,具体信息及起拍价详见下表:

注:标的1-3整拍优先,如未有整拍报名则按单标的拍卖②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得多个标的需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招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招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君茗评报字(2026)第125号评估报告。

2.租赁期限: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3年,无装修免租期。

3.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3%。

4.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

6.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8.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9.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0.标的均为空置。

11.标的1-3目前为整体贯通状态,如未整体拍卖成功,单标的承租方竞得后需自行承担隔墙费用,招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12.责任、义务:

1)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约的,承租方均须书面告知招租方,并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并无偿搬离标的物,搬离时不得损坏标的物的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或新承租方收购,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标的的安全质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承租方需赔偿因此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4)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商铺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5)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7)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8)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20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720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 14707935883(苏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谦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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