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一批铝材钢铁设施残值以及一批二手食堂设备转让拍卖公告
一批铝材钢铁设施残值以及一批二手食堂设备转让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496号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07月16日11时(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本次拍卖共分为2个标的,其中一批铝材钢铁设施为残值整体转让,按单价起拍,最终成交总价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食堂设备为二手设施设备转让,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元) |
|
1 |
一批铝材钢铁设施残值整体转让 |
3090元/吨 |
40000 |
|
2 |
一批二手食堂设备整体转让 |
135535元 |
40000 |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省国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国丰资评字(2026)第00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数量、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届时不论二手设备零部件的缺失,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本次标的按现场实际现状拍卖,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评估报告数据、图片、其他数据等,仅为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价款支付与清运时限
(1)标的1(铝材钢铁设施残值):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对接过磅事宜。过磅及清运同步进行,每次过磅后即时支付当次款项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全部过磅及清运工作须在拍卖结束后15天内全部完成,最后一笔过磅款项须在清运完成当日结清。总成交价款(即:成交单价x实际过磅总重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2)标的2(二手食堂设备):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转让方在收到款项后及时交付标的。受让方须在拍卖结束后15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及清运工作。
5、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将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清运转移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不计息);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佣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过磅、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履行全部的安全责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转让方及拍卖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将拆除垃圾外运。
7、因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的,若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7月15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18720394737(周)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佳利花苑13栋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