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滩头村已征收地块(原临时菜场)招租(5年)拍卖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滩头村已征收地块(原临时菜场)
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492号
受委托,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7月15日13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 3楼公开拍卖(招租)“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滩头村已征收地块(原临时菜场)招租(5年)”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拟公开拍租标的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滩头村政府已征收储备地块(原临时菜场),地上构筑物为无屋顶简易临时钢结构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975m²,该面积为预估参考值,不构成任何承诺,最终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面积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租赁条款执行,承租方不得以此提出任何主张。本地块无长期稳定使用保障,存在租赁期内随时因政府规划、征地拆迁被收回的高度不确定性;为盘活闲置临时资产,拟挂网公开拍租,租期5年,不保证完整履行5年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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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结构 |
面积 (约㎡) |
起拍价 |
竞拍保证金 (元)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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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滩头村已征收地块(原临时菜场)招租(5年) |
钢结构 |
975 |
49140元/首年 |
50000 |
体育场馆 |
包含室外地面硬化部分约1500平方米,无屋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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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4.2元/㎡/月 |
【特别重大风险提示(临时建筑 + 征收不确定性)】
1、地块属性风险:本标的坐落土地为政府已征收储备地块,土地使用权归属政府,无长期稳定使用保障,租赁期内任意时段,如遇政府规划调整、土地收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政策性指令,招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提前收回场地,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建筑物属性风险:本次出租钢结构构筑物为临时配套建筑,无完整永久建筑产权、无正规完整房屋产权登记,仅为简易门式钢架,无屋顶;建筑使用年限、合规存续期限存在极大不确定性。临时构筑物相关合规手续、年检、整改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若因临建手续不合规被主管部门责令关停、拆除,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经营期限不确定性风险:本场地不保证完整5年租赁期完整履行,存在仅租赁1年、2年或更短时间即被政府收回的可能;承租方参与竞拍即代表已充分知悉前述全部不稳定风险,自愿承担短期经营、装修投入、搬迁损失等全部经营风险,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主张违约金、装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赔偿等一切赔偿。
4、改造建设限制风险:承租方仅可开展不破坏主体钢结构的简易地面、临时设施修缮,严禁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需增设临时设施,必须提前取得街道、城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私自搭建一律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须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方案全部风险提示、租赁约束条款,知悉标的为已征收储备地块临时构筑物、存在随时被政府收回的重大不确定性,自愿承担全部经营、投入风险,不得以招租方未充分告知相关风险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赣君茗房估字(2026)第052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报告仅作为租金定价参考依据,未评估临时建筑、征收政策相关风险,场地存续、拆迁等风险以本方案文字提示为准,估价报告不构成场地可稳定使用5年的承诺。
2、标的内部装修为毛坯,整栋为门式钢架钢结构厂房,顶部钢结构横梁,无屋顶;无水电布线收尾等配套设备安装;无地坪抛光、防滑处理,无分区隔断、操作平台、防护栏杆配套施工;照明管线仅预埋悬空布设,灯具、配电箱均未就位安装。地面局部积水返潮、长杂草痕迹,混凝土台表面积垢风化。
3、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现场看样、核实,充分知悉本标的为已征收地块临时钢结构构筑物、无屋顶、临建存续期限不确定、存在随时征收收回风险,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临建缺陷及征收相关全部潜在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全面接受租赁场地所有现状与政策风险,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免租金、延长租期。
4、本次资产招租,租期5年。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第1-2年按成交价执行,第3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为年付(一次支付12个月的租金),承租方还需支付相当于1年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租赁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笔租金、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并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且拒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提出与本公告及已告知的租赁条件不符的要求导致《租赁合同》未能如期签订的,视为恶意弃标,50000元竞拍保证金全额没收,优先用于支付本次拍卖产生的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及重新拍租的相关损失,不足部分招租方有权向弃标方追偿;标的重新组织公开拍租,原弃标主体不得再次参与本次标的竞拍。标的现空置。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无证经营。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资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标的核准用途仅限体育场馆,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为餐饮、仓储、加工、危险品存放等其他业态,如需变更经营用途必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完成全部行政审批手续。
6、承租方应承担并按时按月缴纳水电费等费用。本临时构筑物无完整消防配套,标的现状一消设施残缺不全,临建消防合规标准区别于永久建筑;消防设施(“一消设施”)按现状交付,如需整改、补建、检测、报备的,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自费负责并承担全部合规风险;场地经营所需二次消防(二消)由承租方自行自费设计、安装、检测并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若因临建属性无法通过消防验收导致无法经营,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向招租方索赔。
7、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承租方应承担由于执行上述部门规章制度不力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和责任。
8、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钢结构主体,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房屋钢结构锈蚀坍塌、空调外机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9、未经招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标的或改变租赁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招租方可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届时已支付的全部租金不予退还,归招租方所有,作为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10、因政府规划调整、土地收储、行政征收征用、片区项目建设等政府政策性原因需提前收回租赁标的的,招租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在招租方书面通知载明期限内无偿腾空场地并完成搬离;招租方在承租方完整腾空场地、结清全部费用后,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无息退还已缴未使用租金、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无需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违约金、装修投入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设备改造损失及其他任何赔偿费用。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即代表自愿接受该政策风险,承诺不以此提起仲裁、诉讼主张各类补偿。
11、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在交还标的前应完成全面垃圾清运,标的内可移动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或新承租方收购。
12、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空置损失、重新招租的费用、租金差价损失等),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另行追偿。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钢结构、不可移动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
13、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全额承担;成交后无论合同是否提前终止、租期是否届满,已缴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均不予退还。
14、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招租方已就标的全部权属瑕疵、使用风险、政策风险向所有意向承租方履行了充分告知义务,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次拍卖披露的全部信息,不得就标的瑕疵、租赁风险等任何事项向招租方主张退款、赔偿、补偿或其他任何权利。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及报名。展示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滩头村已征收地块(原临时菜场)。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7月1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的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另行补足,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7939997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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