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婺源县城管局一辆旧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处置拍卖公告
婺源县城管局一辆旧中型非载货专项
作业车处置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494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程,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城管局一辆旧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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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辆牌号 |
车辆品牌及规格型号 |
注册日期 |
年检合格至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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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E6222G |
海伦哲牌XH25070JGKE |
2014.05.06. |
2026.05 |
6.8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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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买受人,该买受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且报名,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买受人。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24日上午10时在婺源县紫阳镇湖林路湖林村委会旁(国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竞买报名资格:
1、意向竞买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丰和评字(2026)第0303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买受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车辆为旧机动车,不包含车牌,车辆过户、提档的所有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并承担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委托人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车辆一经拍卖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退款。
4.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交付给买受人,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5.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6、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及交易服务费。
7、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向拍卖人交纳5000元的车辆过户保证金并签订承诺书,在未办理过户手续前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应按成交之日起10天内过户完毕,逾期未完成标的过户所产生的风险及额外产生的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8、拍卖车辆若存在的违章由委托人负责处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交通违法违章、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9、其它内容详见拍卖会资料。
六、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婺源县老建行一楼)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 (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13507030101(郑先生)、13979374609(李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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