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2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拍卖公告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2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473号
受委托,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7月9日10时至11时(延时除外)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公开网络竞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2年期)的尾渣(再生沙)转让,起拍价4元/吨,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无保留价的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昌讯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昌评报字(2026)第F-23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意向受让方应对项目所在地所涉及的场地、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尾渣(再生沙)生产及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4.项目二年期总共产生约16万吨的尾渣(再生沙),拍卖成交后,尾渣的质量、数量、各种杂质成分及含水率状况等转让方不能保证,也不影响成交单价,转让方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尾渣(再生沙)的产生数量(质量)可能因项目运转周期的影响出现浮动,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与拍卖人主张任何权利。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20万元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标的的价款采用先预付款再清转运原则,按照拍卖成交单价*清转运数量计算。当预付款不足5万元时,受让方应及时支付下期预付款。拍卖成交总价按照拍卖成交单价*实际清转运数量计算。
6.项目所在地因堆放场地有限,尾渣(再生沙)应及时清转运,场地内堆放数量不能超过1000立方。如受让方不能及时清转运,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根据情况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不能要求转让方给予经济补偿及赔偿。
7.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依法依规对尾渣(再生沙)进行处理,受让方不得私自偷排、乱倒造成环境污染,保证不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如果受让方有前述违规行为而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处罚受让方负全部责任,与转让方无关。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自行承担所有安全、环保及经济责任。
8.在标的物清转运的过程中,如需用到其它单位自建的道路完成运输,受让方应与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在清转运中的一切事务及纠纷,拍卖方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标的的交付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为准,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拍卖人与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交付。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及相关报名资料到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7月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2号楼五桂座609
联系电话:13097393700徐 13307937368张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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