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两栋房产、市民中心一楼一间店铺以及园丁路两个储藏间招租(3年)拍卖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两栋房产、市民中心一楼一间店铺以及园丁路两个储藏间招租(3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450号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7月3日16时(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两栋房产、市民中心一楼一间店铺以及园丁路两个储藏间招租(3年)。
2、标的概况:此次招租共有4处标的,标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252.55㎡,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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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名称 |
建筑面积约(㎡)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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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临街楼房1楼 |
202.65 |
335147 |
300000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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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临街楼房2楼 |
2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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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临街楼房3楼 |
2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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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临街楼房4楼 |
2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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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院内楼房1楼 |
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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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院内楼房2楼 |
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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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钹山林场教育宾馆院内彩钢棚房 |
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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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民中心一楼店铺 |
43.45 |
11471 |
10000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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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园丁路两个储藏间1(牙科诊所内) |
17.60 |
4224 |
3500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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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园丁路两个储藏间2(测字店) |
8.90 |
2456 |
2200 |
在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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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52.55 |
353298 |
3157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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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中企大衡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企大衡价评报字[2026]第011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无装修免租期。
4、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具体租期起止时间以双方协议为准。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缴纳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6、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8、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9、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0、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标的1原承租户未竞得标的须在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标的3和标的4原承租户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其所属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离、清空。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等部分应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损坏。若原承租户逾期未搬离、清空,则视为自愿将租赁标的内剩余设备、设施无偿赠予招租方,原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11、责任、义务:
(1)租赁期满后,招租方对标的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租方须书面告知招租方,并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收购,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3)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招租方对原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建、破坏标的房产主体结构;如因经营需求确实需要对标的房产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标的房产的安全质量。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6)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8)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10)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招租方的情形,招租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物的,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通知要求无条件完成撤场。若该情形给承租方造成装修相关损失的,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偿事宜,除此以外,招租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11)未尽事宜详见拍租文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7月01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竞买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20394737(周女士)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佳利花苑13栋8#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