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弋阳县志敏大道8号1间店面招租(3年)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8 17:13 浏览:0

弋阳县志敏大道8号1间店面招租(3年)拍卖公告

公资交ggz2026-364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68153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弋阳县志敏大道8号1间店面招租(3年)。

2、标的概况:标的坐落于江西省弋阳县弋江街道方志敏大道8号,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结构为混合,用途为店面,所在层数为1层,标的面积约150㎡ ,起拍价为8000元/年,竞买保证金7000元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实施方案: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6)第108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3年。租赁期满后业主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金缴付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及无拖欠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6、标的物为事实租赁(占用),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7、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并将其所属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离、清空。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等部分应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损坏。若原承租户逾期未搬离、清空,则视为自愿将租赁标的内剩余设备、设施无偿赠予招租方,原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8、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9、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11、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2、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3、成交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4、标的交付时间: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6、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自行负责与商户的解约事宜并要求商户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64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和相关报名材料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64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20394737(周女士)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佳利花苑13栋8#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65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