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麻都大道创新三路2号沙溪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整体招租(8年)(4)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4 16:38 浏览:0

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麻都大道创新三路2号沙溪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整体招租(8年)4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325

受委托,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615100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 3楼公开拍卖(招租)“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麻都大道创新三路2号沙溪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整体招租(8年)4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位置

楼层

参考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

(元/月/㎡)

年租金评估价(元/年)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竞拍保证金(元)

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麻都大道创新三路2号沙溪产业园配套服务中心

-1/9

6,804.80

1.8

146984.00

1766408.00

800,000.00

1/9

4,184.01

9

451873.00

2/9

3,929.49

8

377231.00

3/9

1,346.82

7

113133.00

4/9

1,195.51

7

100423.00

5/9

1,550.44

7

130237.00

6/9

1,550.44

7

130237.00

7/9

1,550.44

6

111632.00

8/9

1,550.44

6

111632.00

9/9

1,550.44

5

93026.00

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在招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国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盛评字(2026)第0307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2.标的租期8年,整体拍租。标的设有1年的装修免租期,另给予两年培育期,培育期租金减半征收(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成交价的50%收取)。上述免租政策以承租方全面、如期履行合同为享受条件,如承租方不能全面、如期履行合同的,则不享受上述免租政策,需补交全部免租期和培育期的租金。

  3.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还需支付相当于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4.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未经招租方允许,未能按期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标的的租期和租金从标的拍租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开始计算。

  5.标的招租用途为:酒店、餐饮、娱乐、零售、住宿、培训、健身等。

  6.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满3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开始递增)。

  7.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缴纳拍租交易保证金。拍租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将转为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全部转入招租方的指定账户。承租方装修开工时可向招租方申请返还10%的装修保证金;承租方在装修完成50%时可向招租方申请返还20%的装修保证金;承租方在正式开业运营时且装修由招租方验收合格后,承租方可向招租方申请返还剩余装修保证金,招租方在扣足等同于首年一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若装修保证金账户中剩余款不足一个月的,由承租方补足)的情况下,将剩余装修保证金返还承租方。其履约保证金在租期结束后,且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招租方无息返还。

  8.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9.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好标的的主体结构,不得有私自新建、拆除和改建房屋的行为。租赁期内若发生事故、意外、案件等,由承租方承担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标的交付给承租方后,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设施设备使用意外、门窗脱落、空调外机掉落)。

  10.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租赁期限内,水、电、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物如有电表、水表未安装到位的,由承租方自行安装,水电开户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1.承租方不得将权利和义务(包含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如确需转让的,承租方应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对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责任负责,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12.承租方在入场装修前应将完整的装修草案(含标的外部的装修装饰、改造方案及效果图)报送招租方备案、审核,并在招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13.本次招租合同租赁期限为8年(含免租期、培育期)。合同期满后,标的依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4.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15.因承租方违约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后方能撤场。招租方可无条件从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关费用(多退少补)。承租方另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合同期限全部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6.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标的中除可移动的设备工器具外,其余固定资产投资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

  17.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611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611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装修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15907933333 13807939997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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