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余干县稻香实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烘干生产线租赁(3年)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1 10:22 浏览:0

余干县稻香实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烘干生产线租赁3年)

饶公资交ggz2026-308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省锦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产权交易程序,在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余干县稻香实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烘干生产线租赁3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起拍价(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余干县稻香实业有限公司粮食加工、烘干生产线租赁3年)

设备平台及钢板仓基础建设项目

 

47.64

5

整体

打包

出租,

含厂

区绿

化及

其他

零星

配套

设施

  

下粮坑罩棚

钢结构

下粮坑挡土墙

红石

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

生产设备平台装修 560 平方米,深水井、电缆线 600 米,地面硬化 1400 平方米及其他零星事项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罩棚建设工程

厂房 2700 平方米

烘干生产线

含烘干机6 台、型号"5HXG-30C";悬浮炉1 台,型号:5LKF-200及辅助工程

大米加工生产线

主机设备部分:主机设备:平面清理筛、振动去石机、气动磨谷机、双体重力谷糙机、卧式砂辊碾米机、卧式单辊抛光
机、白米分缓筛、滚筒精选机、慢速单联提升机、超低速提
升机、米糠绞龙、稻壳提粮器、清管磁选器、色选机、螺杆
式空压机、电子流量称、碎米电子打包称、电子双体包装秤、
六面两湿真空包装称;毛米线风网部分:清理除尘风网、去

石机风网、谷机风网、米机风网、米除尘风网;稻米线风网
部分;精米除尘风网、抛光机增加风网压缩空压部分:电器
控制系统;副产品仓斗机辅件;平台;其他工程:大型料仓
机附属设备部分;稻谷钢板仓部分;稻谷钢板仓 32 个;谷壳
仓及碎米仓系统;谷壳钢板仓 1 组;凉米仓系统;凉米仓6
个;成品仓、碎米仓及打包系统;成品仓 5 个、异色粒仓6

变压器

S 11-600KVA

地磅、铲车等设备

装载机,山东莱州 950、地磅 SCS-120 、过磅软件、空调、吊

灯、照明电缆、阻燃线管、冰箱、空压机、磨光机、切割机

检验楼改造

260 平方米

地磅基础、配套设

600 平方米

仓库

容量 2000 吨;1 2 19 20 号四个仓,面积约 1020 平方米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拍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的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拍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6年51910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举行拍卖会。

四、竞买报名资格: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鼎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鼎诚资评字〔2026〕第0406 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 质量、 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面积大小及房屋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租金按半年收取,承租方需要交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3个月的成交租金。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4、厂房仓库及生产线等按现状交付,厂房仓库隔墙、装修、水、电、网络、电视或其它事宜的开户、安装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品之外,其它一切由出租人收回,承租人不得要求补偿

5、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6.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确需将该标的转租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要求出租人的任何补偿,并终止租赁合同,新的承租人必需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及《租赁合同》。

六、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18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江西省锦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 

详情咨询: 江西省锦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465721263(张先生)17570766408(冷先生) 18379361782(张女士)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省锦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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