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玉山县紫湖镇人防疏散基地一期、二期房产整体招租(5年)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1 15:23 浏览:0

玉山县紫湖镇人防疏散基地一期、二期房产整体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309

 

受委托,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19日16时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玉山县紫湖镇人防疏散基地一期、二期房产整体招租(5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约㎡)

总建筑面积

(约㎡)

月租金

(元/㎡)

整体起拍价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玉山县紫湖镇(镇政府所在地)人防疏散基地一期房产1幢共4层招租(新九龙客栈)

3466

5446

6238.8

17.86176

18

整体招租,租期:5年

玉山县紫湖镇(镇政府所在地)人防疏散基地二期房产1幢共3层招租

1980

8646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中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中和房评字[2026]第041701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公告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4.拍卖成交后,按照拍卖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分期支付,每半年度支付一次,合同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的租金,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度到期提前五日支付下半年度的租金,以此类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及租赁物未损坏的前提下,合同租赁押金由招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负责无息返还。

5.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必须在所有款项交清后五个工作日内同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招租方有权重新处置标的,标的房产由招租方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租赁的相关约定、标的交付及租赁生效日期以招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6.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房产结构,如需调整布局进行改造建设,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投入的装修和相关设施、设备应满足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市场内原有的杂物由承租方负责清理,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在本次拍租至租赁期满,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缴交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

8.合同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9.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0.租赁期满或协商解除,原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可将移动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标的原房产装修,遗留装修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11.租赁期内,在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场地,否则属于承租方违约,承租方支付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12.如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它相关部门要求需改变房产用途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招租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场地,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予任何补偿,但将无息退还承租方不能继续租用时间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3.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已收取租金和租赁押金不退。

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利用承租房屋,设立抵押、担保、转让。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六、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7时止,意向承租方按报名资格要求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于2026年5月18日17时前转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七、报名地址、联系电话:

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2号(莲塘信用社边)0793-2357698 19179319669(张)  18046629918(张)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财务:0793-8331225

 

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