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6间商铺招租(5年)(2)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7 14:20 浏览:0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6间商铺招租(5年)(2)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267

受委托,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10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 3楼公开拍卖(招租)“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6间商铺招租(5年)(2)”,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标的号

名称

坐落

面积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竞拍保证金(万元)

租期(年)/免租期(不在租期内)

1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2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2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2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3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3间

136.5

2.5065

0.5

5年/2个月

3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4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4间

136.5

2.6532

0.5

5年/2个月

4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5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5间

153.92

2.9925

0.5

5年/2个月

5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7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7间

122.986

2.2581

0.5

5年/2个月

6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8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8间

142.13

2.6091

0.5

5年/2个月

7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9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9间

150.5

2.601

0.5

5年/2个月

8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2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12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9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3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13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10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4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14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11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5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15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12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6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16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13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7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17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14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8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18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15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19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19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16

铅山城南棚改置换房小区20号商铺

河口镇福泰路铅山县就业之家左起第20间

136.5

2.3589

0.5

5年/2个月

合计

2207.536

39.2094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09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本次资产招租的租期均为5年,所有商铺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时开始计算,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4.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按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并交纳等同于首年6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首次应交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30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产权证号为:赣(2025)铅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699、0001747、0001698号。

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水电气使用以及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6.如承租方租赁商铺需拆除墙体,应在装修前将拆除方案上报招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承租方根据拆除墙体面积按照200元/㎡的标准另向招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施工拆除,装修保证金在承租方恢复原拆除墙体并办理完退租手续后无息返还。

7.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商铺均为空置。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经营加工生产类相关行业。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水电气开户费、水电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一律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承租方应承担由于执行上述部门规章制度不力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和责任。

10.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撤场时承租方不得破坏,且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未按期撤除、搬离可搬动(移动)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

11. 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支付。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13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51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13479364494 13807939997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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