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信州区天佑雅苑18-21栋12直店铺及金龙岗路老法院大楼10号商铺招租(5年)拍卖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天佑雅苑18-21栋12直店铺及金龙岗路老法院大楼10号商铺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255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4月30日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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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坐落 |
房屋用途 |
所在层次 |
建筑面积(㎡) |
标的现状 |
起拍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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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11号(老法院)一楼10号店面 |
商业 |
1 |
170 |
空置 |
11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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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0幢1-4 |
商业 |
1 |
36.32 |
事实租赁 |
84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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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0幢1-6 |
商业 |
1 |
36.32 |
原合同截止日:2026年8月19日 |
8400 |
5000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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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1 |
商业 |
1 |
48.63 |
原合同截止日:2026年5月25日 |
11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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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2 |
商业 |
1 |
4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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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3 |
商业 |
1 |
4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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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4 |
商业 |
1 |
4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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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5 |
商业 |
1 |
7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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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6 |
商业 |
1 |
1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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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7 |
商业 |
1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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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8 |
商业 |
1 |
5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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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9 |
商业 |
1 |
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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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天佑大道61号21幢1-10 |
商业 |
1 |
74.66 |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6)第11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招租方、拍卖人对标的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到期前10日内交清后半年的租金,标的成交后三日内,缴纳首期半年租金及3个月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无息返还,如出现违约情况招租方可不予返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4、标的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5、竞得标的物的租赁户,必须由本人经营,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户不得转租,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店面经营使用方式,未经过招租方书面同意,私下转让及改变使用方式的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6、部分标的物年久失修,招租方按现状交付使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水、下水道堵塞、卷闸门破损等问题均由承租户自行修缮,如影响使用可向招租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经招租方核实确实存在影响使用的经过招租方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同。
7、承租方需要对商铺进行装修的,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递交招租方进行审核,得到招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经营需办理的证照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租赁期限内,水、电、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拍租成交后,标的4(天佑大道21幢1-1至1-10)的承租人须向原承租人进行装修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赣君茗评报字(2026)第63号评估报告。标的3、4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10、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工作并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11、如租赁户确实因经营困难,需提前解除合约的,需提前2个月向承租方提出申请,经招租方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约。
12、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其他未作约定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详情咨询:18170326388(胡)13879358909(蒋)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