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后勤物资报废处置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后勤物资报废处置公告
饶公资交ggz-237号
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举行“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后勤物资报废处置”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位于上饶市广丰区中医院后勤一批报废物资,该批物资主要为风冷螺杆机组、卧式暗装风机盘管、柜式空气处理机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中央空调、热水等供应管道、全自动洗涤脱水机、全自动烘干机等。起拍价53.98345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拆除资质(经营范围含拆除),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德隆房地产土地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隆资评报字(2026)第03002号评估报告。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标的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对移交标的物时出现的任何问题,转让方与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解释,意向受让方需无条件进行接受。因意向受让方未能实地踏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与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让方无关。
4、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质量数量误差、不能使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5、移交清转运时,所需车辆、人员、施工工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在移交清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包括人员、财产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6、标的的运输、拆解、装卸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需使用氧割、大型吊装等设备,必须事先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且拆解作业不得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运输、拆解、装卸、搬移全过程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受让方在上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环境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造成转让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破坏不拆资产造成转让方资产受到损失,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转让方有权不退履约保证金。
7、住院部2台中央空调主机、供热水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转让方暂无法办理移交,延缓至2027年4月份左右交付,待住院部提升改造施工后,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移交手续。
8、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若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受让方须在10日内完成全部搬运、清理工作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约定所造成的安全、环保、纠纷或事故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9、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价款、履约保证金5万元及所须承担的各项费用。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资料文件。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17时止,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线上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6年4月21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793-8337993
联系电话: 13576326898郑女士 18979317786张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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