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大道18号2幢(赣东北汽车产业园)房产以及连心安置小区5间店面、灵湖安置小区6间店面招租公告
上饶大道18号2幢(赣东北汽车产业园)房产以及连心安置小区5间店面、灵湖安置小区6间店面招租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240号
受委托,江西源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6年4月23日15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 3楼公开拍卖(招租)上饶大道18号2幢(赣东北汽车产业园)房产以及连心安置小区5间店面、灵湖安置小区6间店面招租,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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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号 |
名 称 |
面积 (㎡) |
起拍价(万元/首年)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免租期(在租期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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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东北汽车产业园第1层房产及第2层东面部分房产 |
650 |
14.57952 |
4 |
3年 |
3个月 |
精装修,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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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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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赣东北汽车产业园第2层西面部分房产 |
468.91 |
4.501536 |
2 |
3年 |
3个月 |
精装修,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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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连心安置小区8号店面 |
71 |
1.1928 |
0.3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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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连心安置小区12号店面 |
27.48 |
0.461664 |
0.3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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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连心安置小区13号店面 |
27.48 |
0.461664 |
0.3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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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连心安置小区14号店面 |
34.41 |
0.578088 |
0.3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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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连心安置小区15号店面 |
83.2 |
1.39776 |
0.3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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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灵湖村灵湖安置小区 2# |
44.55 |
0.64152 |
0.5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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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灵湖村灵湖安置小区 17#2 |
72.09 |
1.038096 |
0.5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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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灵湖村灵湖安置小区 19#1 |
94.45 |
1.36008 |
0.5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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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灵湖村灵湖安置小区 19#2 |
148.41 |
2.137104 |
0.5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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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灵湖村灵湖安置小区 19#3 |
114. 11 |
1.643184 |
0.5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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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灵湖村灵湖安置小区 19#4 |
83.12 |
1.196928 |
0.5 |
5年 |
3个月 |
毛坯,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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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300.41 |
31.18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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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饶丰和房估[2026]字第062号、饶丰和房估[2025]字第123号的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本次资产招租,自租赁合同签订时开始计算租期。
4.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为半年付(一次支付6个月的租金),承租方还需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相当于首年3个月租金金额。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标的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笔租金、履约保证金。1#、2#标的租金无递增,其他标的(3#-13#)租金每满两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3%。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无证经营。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资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应承担并按时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7.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承租方应承担由于执行上述部门规章制度不力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和责任。
8.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若在租约期内确有转租需求,需书面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
9.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装修的归属将在合同中约定。
10.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关费用抵扣,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11.租约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2.本次拍租标的均不可经营娱乐棋牌类项目。
13.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支付。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源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4月22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 13507038685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源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