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招租(五年)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30 14:11 浏览:0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五年经营权

拍租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201

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程,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拍租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五年经营权”,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招租,租期5年,整体优先,分层拍租,标的详细见下表:

标的序号

标的物

坐落位置

建筑总面积(㎡)

租赁期

(年)

起拍价(/年

竞买保证金

元)

标的状况

1

婺源县安馨家园  食堂一层

标的位于婺源县清华路北侧、诗春路东侧

1893.32

5

29.36

10

空置

2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二层

1867.45

20.552

10

3

婺源县安馨家园食堂三层

1880.39

23.488

10

食堂分层拍租,整体优先

二、交易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641010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转让(拍卖)会。

四、竞买报名资格:

1.意向承租方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智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智信资评字[2025]第049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承租方不得在成交后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向招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减免租金、解除合同。

3、本次拍租标的共三层,其中二层用途须为员工食堂,不得经营其它项目,一、三层用途可经营食堂、超市等。

4、食堂租赁期限为5年,整体优先,分层拍租,每层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整体拍租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

5、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承租人应在拍租成交后5日内交清年度拍卖成交价款(租金),并缴纳每层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且履行全部义务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2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赁到期前1个月交纳,以后年度租金缴纳办法以此类推。

6、本次租赁两层及以上(含两层)的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不在合同租期内)。租赁一层的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不在合同租期内),要求承租人对食堂装修做好排烟、排油等工作,确保其达标。

7、签订合同:拍租成交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8、标的交付:标的由招租方保管,成交后由招租方负责清场并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在《租赁合同》生效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给承租方。

9、承租人中途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中途解除合同或租赁到期时,固定装修、设备及设施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可移动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招租方不予补偿。

10、标的水电开户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获得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将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承租方如确需转租,应至少提前 30 日向招租方提

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次承租方的资质、经营方案等材料。经招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2、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3、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及安全责任。

14、本公告与租赁合同叙述不一致时,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为准。

15、本次拍卖成交。交易服务费及拍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1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六、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8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 (婺源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13507030101(郑先生) 13979374609(李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63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