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产权】广丰区吴楚大道5个高炮广告位整体招租(5年)拍卖公告
广丰区吴楚大道5个高炮广告位整体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189号
受委托,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4月2日15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广丰区吴楚大道5个高炮广告位整体招租(5年),起拍价18.779万元(首年租金),竞拍保证金5万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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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位置 |
数量(个) |
每个广告位规格(m) |
每个广告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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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炮广告位 |
广丰区吴楚大道 |
5 |
18*6*2 |
216 |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家报名则不成交,两家及两家以上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君茗评报字(2026)第031号评估报告。
2.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拍租标的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具体标的面积(规格)仅供参考,届时租赁权交付时不论面积(规格)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拍租年限为5年,第一年租金按照拍卖竞得价支付,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
4.拍卖成交后,租金按照先付后使用原则。租金分期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到期前10日支付下一季度租金,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7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6.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及租赁物未损坏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7.拍租成交后,给予1个月的经营交接期(在该期间免交租金,但因移接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户外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有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权,不得擅自改变广告位设施(招租方允许除外),使用期限届满后,需原物归还,如再次进行转让,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竞买权。
10.承租方在使用期限内应当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饶府厅发〔2015〕25号)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定期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及时更换清理破损、陈旧版面,保持整洁、美观、安全,不得影响市容,不得破坏道路、灯杆、绿化等市政设施。承租方在取得户外广告公共设施承租权后对户外广告设施负有安全责任,每年应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提交备案。安全检查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整改,达到安全要求,使用期限内户外广告设施倒塌、脱落等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1.承租方在使用期内应按照《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饶府厅发〔2015〕25号)第十五条的要求,保留一定数量的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其中,广告载体发布公益广告的数量不低于广告总量的15%。
12.标的原有租赁,原租赁时间已到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13.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4月1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首期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15679325625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