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弋阳县高新园区外贸产业园(员工餐厅)招租(5年)拍卖公告
弋阳县高新园区外贸产业园(员工餐厅)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140号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3月1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饶市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楼7号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弋阳县高新园区外贸产业园(员工餐厅)招租(5年),此次招租标的建筑面积合计约1624m²,分为2个标的,结构均为框架,用途为商业,标的起拍价、竞买保证金等信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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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 (㎡) |
起拍价 (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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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弋阳县高新园区外贸产业园(员工餐厅) |
1 |
904.4 |
65117 |
90000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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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弋阳县高新园区外贸产业园(员工餐厅) |
2 |
719.6 |
43176 |
60000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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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24 |
108293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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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5)第21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届时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3、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前自行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各种办证程序,确定是否能办理成功。一经拍卖成交,消防证、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不得以证、照无法办理为由拒不履约。
4、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5年。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免租期(不含在租期内)。具体租期起止时间以双方协议为准。
5、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第3年、第5年递增,递增比例为5%。
6、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且考核合格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承租方的经营活动范围限定为餐饮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模式。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按要求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且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严禁开展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环境卫生的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涉黄、涉赌、涉毒、扰民等行为。
8、在食堂运营管理方面,承租方负责饭菜供应、用餐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清洁、设施设备添置及维修维护等全部工作。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必须确保安全卫生,完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若发生重大食品或安全事故,招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履行日常经营管理职责,并全面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10、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否则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11、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2、标的交付时间: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3、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4、责任、义务:
(1)本次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原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原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标的的安全质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承租方需赔偿因此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6)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必须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创文创卫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7)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本方案解释权归招租方所有,未尽事宜详见拍租文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3月11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18720394737(周女士)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