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13处房产招租拍卖公告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13处房产招租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ggz2026-133号
受委托,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3月11日15时在上饶市龟峰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13处房产招租,竞买保证金1万元/标的,详情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用途 |
出租面积(约㎡) |
起拍价 |
|
1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3#-2-5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218.24 |
44490元/年 |
|
2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3#-2-3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120.76 |
24620元/年 |
|
3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3-1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133.2 |
25570元/年 |
|
4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3-2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133.2 |
25570元/年 |
|
5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3-10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106.75 |
10980元/年 |
|
6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3-11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106.75 |
10980元/年 |
|
7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3-19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106.75 |
7800元/年 |
|
8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3#-1-2招租(3年) |
商业服务 |
82.91 |
18910元/年 |
|
9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3-7招租(3年) |
商业服务 |
168.22 |
37240元/年 |
|
10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3-16招租(3年) |
商业服务 |
121.44 |
13990元/年 |
|
11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2-3招租(3年) |
商业服务 |
100.25 |
24250元/年 |
|
12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2-1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105.82 |
25100元/年 |
|
13 |
弋阳县龟峰景区内商业街2#-2-2招租(5年) |
商业服务 |
115.16 |
27320元/年 |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可协议确认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宸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宸泽评报字(2026)第26001号评估报告。
2.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拍租房产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次租赁房产还在办理产权权属手续,具体房产面积仅供参考,届时租赁权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为整体盘活资产,为推动我县景城融合发展,助力服务业减重前行,8-11号给予3个月装修免租期,其它标的均给予5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租期不包含在租期内。自资产交付时开始计算。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年度支付一次,并交纳相当于首年一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租金租期内不递增。标的均空置。
4.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碍安全秩序、环境卫生、涉黄、涉赌、涉毒、扰民等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卫生、社会秩序的经营项目。
5.拍卖成交,标的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证照费用、物业费、水电费、能耗费、维修费、改造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标的按现状拍租,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损坏或改变房屋的结构,如装修过程确需改造的,承租方应按规定以书面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7.承租方不得对标的的房产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如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改建,需将改建方案递交招租方进行审核,得到招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改建。
8.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9.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若在租约期内确有转租需求,需书面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见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另须补交装修免租期的租金。
10.租赁期内,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11.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12.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在拍卖文件中载明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载明的问题,由承租方与招租方协商解决。
13.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手续费由承租方承担。
14.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3月10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 13907936162(黄) 15679325625(黄)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