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新余市城北仙来西大道232号1栋101室-103室等共十四处旅游用途房地产所有权整体转让公告(3)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5 15:02 浏览:0

新余市城北仙来西大道232号1栋101室-103室等共十四处旅游用途房地产所有权整体转让公告3

饶产办ggz2025-474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9 1516时(北京时间)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新余市城北仙来西大道232号1栋101室-103室等共十四处旅游用途房地产所有权整体转让(3)

2.的概况:标的坐落于新余市城北仙来西大道232号,共十四处旅游用途房地产所有权整体转让此次标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6618.53平方米,权利人为德兴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规划及登记用途为旅游,钢混结构。具体信息及起拍价详见下表:

标的

《不动产权证书》号

坐落

所在层/
 总层数

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52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101

1/11

563.84

2310.86

200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40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102

1/11

307.39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36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103

1/11

218.28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49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201

2/11

926.77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34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J301

3/11

520.09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45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301

3/11

529.04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42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401

4/11

529.04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48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501

5/11

529.04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57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601

6//11

529.04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21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701

7/11

529.04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15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801

8/11

529.04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20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901

9/11

529.04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39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1001

10/11

325.47

赣(2021)新余市不动 产权第0074237

城北仙来西大道232 11101

11/11

53.41

 

6618.53

2310.86

200

二、拍卖方式

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成交受让方。

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业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业诚【2025】(房评)字第Y-0402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面积、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交付时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知晓或掌握标的现状,并放弃以未知瑕疵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

3.意向受让方以现场踏勘为准,按现场实际现状拍卖,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评估报告数据、图片、其他数据等,仅为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详情予以确认,责任自负。

4.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本次拍卖标的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状态为准,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交纳的相关税费按政府规定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6.标的交付由产权持有方负责,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7.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关于该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现规定如下:

1)该标的租赁期限至2031年6月30日止,房屋承租方参与竞买时,在同等竞买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该标的处于租赁状态,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意向受让方一旦成交需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约,如不能履约需对承租人的预期收益予以赔偿。

3)意向受让方一旦成交,赔偿事宜由受让方自行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投入的装修、装潢、设施、设备等进行协商。受让方与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若因此造成转让方不能交付拍卖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与承租人的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解决,与转让方无关。

8.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具体交付标的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移交后,受让方须确保标的符合消防、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并承担相关整改费用。

9.意向受让方未竞买成功的,拍卖人将在拍卖会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申请竞买保证金退回,退回时以报名时进账信息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在《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办理完标的的产权变更手续。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912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2025年91217时)汇入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 0144 2700 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竞买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18720394737周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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