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 鄱阳县建设路36号自东向西第13间招租(3年)拍卖公告(2)
鄱阳县建设路36号自东向西第13间招租(3年)拍卖公告(2)
饶产办ggz2025-241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易嘉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江西省产权交易相关规程,在产权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 鄱阳县建设路36号自东向西第13间招租(3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 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所在层次/总层数 |
面积(㎡) |
起拍价 (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 注 |
1 |
鄱阳县建设路36号自东向西第13间招租(3年) |
店铺 |
50.9 |
6.108 |
5 |
空置 |
二、拍卖方式:采用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及两家以上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5日15时在上饶市鄱阳县春风花园展示大厅举行拍卖会。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深圳云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云上评字第DD00520250200001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面积大小及房屋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租金按年支付)及履约保证金(2个月的成交租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标的由招租方按现状交付,店铺隔墙、装修、水、电、网络、电视或其它事宜的开户、安装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品之外,其它一切由委托人收回,承租人不得要求补偿。
5.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等费用,承租人应按规定交给物业公司。
6.租赁经营期间,承租人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因自然灾害等及承租人自身管理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标的进行转租。若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确需转租店面,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并终止租赁合同,新的承租人必需与出租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以确立双方的租赁关系。
8.其它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五、竞买人的资格要求: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4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易嘉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报名地址:江西易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70937739周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易嘉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