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市信州区御景新苑7#、8#地块商铺整体招租(15年)拍卖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御景新苑7#、8#地块商铺整体招租(15年)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5-233号
受委托,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6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信州区御景新苑7#、8#地块商铺整体招租(15年),御景新苑7#、8#地块商铺位于明叔路与解放路、龙潭路交汇处,此次招租的建筑面积为36574.6㎡(其中7#地块商铺建筑面积22358.4㎡,8#地块商铺建筑面积14216.2㎡),包含1-2层,该地段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有产权证。详情如下:
序号 |
标的 |
建筑面积约(㎡) |
起拍单价(元/㎡/月) |
竞拍保证金 (万元) |
改造筹备期 (月) |
租期(年) |
免租期 (月) |
1 |
上饶市信州区御景新苑7#、8#地块商铺整体招租(15年) |
36574.6 |
23 |
500 |
10 |
15 |
24 |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5)第059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承租方自行负责后期水、电等改造。
3.改造筹备期10个月(不在租期内),租期15年(租期内免租24个月,免租期用于招商和市场培育,前3年每年免租8个月),自标的物交付时开始计算。前述免租期租金优惠,招租方已充分考虑并已响应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租金减免优惠政策,若租金减免优惠政策超过免租期,超出部分承租方可另行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享受相应租金减免。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不再享有免租期资格,承租方须补交免租期的租金。
4.承租方需在改造筹备期(10个月)内对该项目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进行品质提升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外立墙面改造、街景美陈亮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自营商铺的装修改造、营销运营推广费等);改造完毕后,由招租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改造费用实际投入总额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招租方支付(承租方需按照要求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升改造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及施工清单/验收单/结算单等)。若承租方未按时完成改造或改造费用实际投入额低于1500万元,则不享受改造筹备期的免租政策,招租方并将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改造筹备期10个月的租金),且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物。
5.意向人报名时须提供租赁物的工程改造方案,若方案中需将部分场地改造为公用卫生间、垃圾房等项目配套服务场地,招租方将根据实际改造使用的面积免收租金(免租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200㎡)。若实际改造面积与备案方案不符,改造完成后,承租方需根据实际差额部分,按照成交单价计算租金并补足。
6.在改造筹备期以及前5年租期内,承租方的担保人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履行向招租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向招租方出具担保函。
7.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按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并交纳等同于首年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以及30万装修保证金,首次应交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金前5年不递增,从第6年开始每3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8.拍租成交后,标的商铺装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理。所有商铺面积装修完成80%,招租方退还装修保证金(不计息)。
9.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且不得经营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不得经营殡葬服务业。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如承租方拒不整改,招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相应惩罚。
10.承租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按租赁合同中约定)。
11.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水电费、通讯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2.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租赁房屋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3.承租方挂招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14.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5.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16.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关费用抵扣,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租赁期限全部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17.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支付。
18.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合同内实质性条款不得变更。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同时还须提供担保人,担保人须提供报名截止日前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每一年的公司净利润不得低于本项目的首年租金金额。(1)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须提供本次招租报名截止之日前两个年度中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本次招租报名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提供招租公告期间的“ 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意向承租人,不得参与本次招租(拍卖)活动。(2)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则须提供在招租公告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等)不得参与本次招租(拍卖)活动。
2.存在下列情形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得参与本次竞拍,否则竞拍报价无效,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与招租方以往租赁业务中,履约行为存在违约情形的自然人或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支付租金、水电费、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未按时签署租赁合同导致竞拍结果废除;擅自转租、退租等其他违反协议约定情形;
(2)上述第(1)点所列情形的自然人,包含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第(1)点所列情形的企业,包含该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上述第(1)点所列情形的企业,包含该企业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 年6月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15679325625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