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信州区芦林至丁家洲(朝阳产业园至王家山)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次)更正公告
信州区芦林至丁家洲(朝阳产业园至王家山)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次)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信州区芦林至丁家洲(朝阳产业园至王家山)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于2026年1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交工验收报告最终落款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80万(含)以上的路面养护的施工业绩。注: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提供查询路径并打印查询页截图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取消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以最新的澄清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上饶市信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