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6号 、滨江西路3号等22处房产招租(五年)(2)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07 16:31 浏览:0

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6号、滨江西路3号 22 招租(五年)公告

饶产办ggz2025-50

受委托,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 2249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举行“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6号、滨江西路3号22招租(五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资产概述

序号

资产坐落

用途

原经营业态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

月租金(元/月)

起拍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滨江西路3号4-5

店面

花先生

1

24

2070

24840

2.5

2

滨江西路3号4-2

店面

Y科技

1

24

1800

21600

2

3

滨江西路3号4-8

店面

深港通讯

1

24

2205

26460

2.5

4

滨江西路3号4-1

店面

中国福利彩票

1

24

1800

21600

2

5

滨江西路3号4-7

店面

花店2

1

24

1800

21600

2

6

滨江西路3号4-9

店面

天源堂虫草行

1

24

1800

21600

2

7

滨江西路3号4-6

店面

百灵听力

1

24

1800

21600

2

8

赣东北大道33号(中山路60-7)

店面

红蜻蜓(锅圈

实汇)

1

160

10800

129600

10

9

茶圣路169号4幢1-3、2-4

店面

茶圣花园幼儿

园旁

1

442.69

11700

140400

10

10

信州区中山路36号9栋6单元301室

住宅

 

3

66.57

870

10440

1

11

信州区中山路36号10栋2单元301室

住宅

 

3

161

1610

19320

1.5

12

信州区中山路65号28栋2单元401室

住宅

 

4

53.44

650

7800

1

13

信州区中山西路133号1栋1单元602室

住宅

 

6

83.46

920

11040

1

14

信州区中山西路133号1栋4单元501室

住宅

 

5

63.95

770

9240

1

15

信州区中山西路133号6栋1单元101室

住宅

 

1

151.97

1520

18240

1.5

16

信州区中山路36号23栋1单元101室

住宅

 

1

121.08

1090

13080

1

17

信州区中山路36号23栋1单元202室

住宅

 

2

121.08

1090

13080

1

18

信州区中山路36号23栋1单元301室

住宅

 

3

121.08

1090

13080

1

19

信州区中山路36号23栋1单元401室

住宅

 

4

121.08

970

11640

1

20

信州区中山路36号23栋1单元402室

住宅

 

4

121.08

970

11640

1

21

信州区中山路36号9栋3单元201室

住宅

 

2

58.54

770

9240

1

22

五三大道118号(五三大道208-25)

店面

晨曦广告(羽航广告)

1

18

1300

15600

1.5

合计

2033.02

49395

592740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4]第07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承租方须遵守资产所在物业统一管理,未及时缴纳物业费,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解约,

并扣除违约金。

4、租期年,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三个月为一次缴纳期,1-10号标的房产履约保证金为六个月的房屋租金;11-22号标的房产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房屋租金;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5、此次房产招租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

6 、装修期:闲置资产给予1个月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在租期内。

 7、租赁期间物业等相关费用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自标的成交日起,承租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拍卖价款,20个工作日内同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9、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证都有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0、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1、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2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13、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14、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5、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22017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仅限现场报名)。报名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于2025220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帐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7993

联系电话:  18370063175   19079331197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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